(新山18日讯)新山雾浪园(Taman Stulang)、顺利花园(Taman Maju Jaya)及大丰花园(Taman Sentosa)的路旁停泊了废弃已久的轿车,影响居民居住卫生和马路安全。
弃车地点位于雾浪园的士都兰劳勿路第16座组屋楼下(Flat blok 16, Jalan Stulang Laut)、顺利花园的加雅路(Jalan Jaya)和大丰花园的苏特拉路(Jalan Sutera)。
行动党士都兰区州议员曾笳恩在接到雾浪园居民曾佩妮(33岁)投诉后,前往了解情况,得知在居民停车场内,有一辆白色MyVi轿车遗弃了将近两年,由于该处停车位有限,弃车造成邻近居民无法停泊自己的轿车。
另外,曾笳恩提到,一辆新加坡车牌Ford轿车也被遗弃在大丰花园的苏特拉路后巷。据观察,轿车的玻璃窗已破碎,里边也堆满垃圾。
“这可能成为蚊虫滋生的温床,对居民的健康不利。尖利的玻璃碎片,可能割伤该处路人,危及他们的安全。”
此外,他也在顺利花园的加雅路(Jalan Jaya)发现一辆马赛地轿车被遗弃在路旁,轿车表面已生锈,似乎被遗弃了一段时间。
曾笳恩表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Akta Kerajaan Tempatan 1976)以及1981年新山市政局防止肮脏附加法令(Undang-undang kecil mencegah kekotoran 1981),任何人在人行道或后巷停放车辆,阻碍交通是犯法的。
“有关单位有权力把该轿车移到适当地方。如果车主在车辆被移置期间的7天后,没缴还移车和扣留费,相关单位有权力拍卖该轿车。”
有鉴于此,曾笳恩已经向相关单位作出投诉,希望这些被遗弃的车辆可以被移动到更适当的地方,并妥善处理。
他也呼吁车主们,必须对自己的轿车负责,应该报销已想要丢弃的轿车,而不是随意把车遗弃在大家共用的马路上,以免影响居民居住卫生和马路安全。
Jalan Jaya, Taman Maju Jaya
图说:曾笳恩视察被遗弃在顺利花园加雅路的车辆。
Flat blok 16, Jalan Stulang Laut
图说:曾笳恩(左)连同雾浪园居民曾佩妮(右)前往查看雾浪园的士都兰劳勿路第16座组屋楼下的弃车。
Lorong di antara Jalan Sutera 4 dan Jalan Sutera 3
图说:一辆汽车被发现遗弃在大丰花园的苏特拉路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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