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8, 2016

公路安全意识

公路安全意识

全国总警日前曾公开表示,唯有提高罚款数额,驾驶者才会改变驾驶态度,为此交通部长日前也公开指出自动执法系统(AES)更有效,二者在意见上颇有分歧。

小弟认为,不管是提高罚款、改进扣分制度或是新近出台的AES都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并非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些方法好比一把刀子,把刀子磨利了,确实办起事来轻松高效,然而握刀人的态度才是最终决定办事效果的关键因素。

因此,改进交警部门的执法态度才是解决我国公路交通驾驶者安全意识问题的首要关键。这意味着,交警部门需要改进其执法的严厉度,而交警的执法态度必须确保一视同仁。唯有如此,在交警长期不间断地持续执法下,人民才会产生对法律的敬畏心理,进而改变自身的驾驶态度,但是这往往与罚款数额高低、扣分多寡并没有多少联系。

我国交警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收取犯规驾驶者的贿赂而放松执法力度。正因为如此,在交通违规遭到取缔后,驾驶者往往选择贿赂交警,交警也在收取贿赂后选择宽松执法,进而形成一种相互纵容的恶性循环。既然对交通法规毫无敬畏心,自然造成了我国公路交通驾驶者安全意识普遍性的低落现象。

剖析我国交警所发出的罚单情况,亦是怪现象连连。从一些报道中可知,大部分人民对交警罚单基本都持拖延的态度,或是期待交通部、交警部门承诺罚款折扣的新闻见报后才去缴付罚款,甚至有人求助官员向有关部门求情予以罚款豁免,因此不乏其人将之诠释为这是执法部门“有人情味”的体现。既然罚单可以被人们“议价”,风气一开,人们自然有样学样、纷纷跟进,罚单数额变成了像是菜场议价般的买卖,谈何对法律有所敬畏?

反观邻国新加坡,制度严密、执法力度极强。举例而言,在规划了双黄线的道路路段,新加坡驾驶者连三秒钟都不敢稍作停靠,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这是违法的,且将会被监控摄像拍摄下来。唯一豁免罚单的方法就是该驾驶者持有确凿的证据向相关部门进行上诉,毫无例外。虽然新加坡严厉的执法态度往往为人诟病,但也树立起其人民对法律的敬畏心,使得其人民普遍知法守法.

我国从不缺乏执法的制度,执法制度也并非一无可取。我们不需要高额罚款来起到遏阻效果,我们需要的是交通部与交警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致的政策及愿景下持续地无差别执法,才是提高公路交通驾驶者安全意识的良药。


曾笳恩 23/02/2016,中国报 柔舌鐵齒,《家国恩典》

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60223/%E6%9B%BE%E7%AC%B3%E6%81%A9%EF%BC%9A%E5%85%AC%E8%B7%AF%E5%AE%89%E5%85%A8%E6%84%8F%E8%AD%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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